🍴🇨🇦 吃不停的溫哥華 Day 1

今日美食行程:

早餐  麥當勞 McGriddles
午餐  Poutine + 燻肉 Mac & Cheese
晚餐  生蠔 + finger foods
甜點  比利時鬆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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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訴我有多少卡路里,我不想知道

 

 

 

  回溫哥華之前想要約個 gathering,一次見完所有的高中同學,這樣就有更多時間可以運用。結果A是B的前女友,C覺得跟A有點尷尬,D跟E不熟不想同桌吃飯,F又跟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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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算了我一個一個見好了XD

 

 

 

  第一個約成的是 Boris,一個有著俄羅斯 first name 與普通話 last name 的港裔CBC (Canadian born Chinese)。是個奇妙的人,本來約十點,我說我會有時差,多早都可以,他就說了八點。於是我在只睡了三小時的狀態下起來洗澡打扮,開了40分鐘的車到 Burnaby 吃麥當勞(笑。

  他說我們也可以去 iHop,但我堅持要吃麥當勞。iHop 也很棒,選擇很多,但吃到麥當勞的 McGriddle 是我這次的 to-do list 第一項啊!台灣、韓國都只有 McMuffin,是英式馬芬,乾乾的有些鹹甜。但 McGriddle 不一樣,外面的麵包換成加了楓糖的鬆餅,不會潮潮的讓人拿不住,而是綿綿的入口即化的鬆軟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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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了早上八點的壞處是,吃完早餐才 0815,Metrotown 十點才開...... 我們在還未開始營業的 mall 裡逛了三圈,忍不住覺得這樣走到十點很無聊,Boris 說「那去我家好了。」他的租屋處是個簡單雅致的地下室,Burnaby 的地勢高高低低的,所以一個 House 可能正面看只有一層樓,從背面看是兩層樓,所以所謂的地下室,也能窗子院子陽光。

  他的租屋處是個很典型的 manscave,除了電視櫃以外所有的傢俱都是 IKEA 的,完全是個展示間。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前一晚台灣的朋友還在跟我抱怨,IKEA 好貴好貴,讓人負擔不起。早上 Boris 卻一直跟我說 IKEA 超便宜便宜,所有傢具加起來還沒有一個非 IKEA 的電視櫃貴(笑。然後我們玩他的 PS4,為了招待朋友,他居然去買了一個煮飯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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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開始玩又停不下來...

 

  後來等到店都開了,我們又改變計劃,驅車衝去機場附近的 McArthurGlen outlet。他看到我租的車就很興奮,但又很有技巧地說「妳還有時差應該很累,我開車好了。」然後我也樂得輕鬆,在右座瞇一會兒。我們都在找公事包,在 outlet 雖然有看到不錯的,但又怕在店裡看到更喜歡的,猶豫了一下,我就買了兩條洋裝XDD

  當機立斷衝到 downtown 去看公事包,幸好有 Boris 幫我分擔,不然我整個早上都在開車。不過說在加拿大開車真的好舒服,我們家的習慣是邊開車會邊聽 93.7 JR FM,聽著鄉村音樂開車,有種 roadtrip 的心情,輕鬆愉快。後來找到了我們都中意的公事包,但價錢讓我們遲遲下不了手。「去吃飯吧」他說。我說想吃 poutine,他就馬上搜尋到離我們最近的,高評分 Poutine,Dunn's Famous.

 

 

 

 

Dunn's Famous BC

827 Seymour Street, Vancouver, BC V6B 3L4

 

  這家店來自安大略省的滿地可(蒙特婁),有著美國 Midwest 的鄉村風格。主打是肉肉肉跟肉。來自官方 facebook 的圖片,你們感受一下。

  滿地可很出名的是 smoked meat, brisket, 和 poutine。Poutine 是加拿大必吃的小點,也是我們以前學生時期等課的時候,消磨時間的點心。剛炸好的薯條上面放上 cheese curds,再淋上香噴噴的 gravy。趁熱吃,充滿層次的口感讓人停不下來。因為我晚點有約要吃大餐,我們簡單點了一個碎燻肉 mac and cheese (起司焗通心粉)跟一個牛肉 poutine,吃得欲罷不能!食量不算小的我,還有一個一百八十幾公分的壯漢,竟然吃不完!

  後來跟 Boris 道別,我在 downtown 繼續逛著等待下一個約定時間的到來,看到 Vancouver Art Gallery 有即將結束的莫內展,心一橫就加入長長的排隊人龍。展是不錯的,但不是莫內的精華。跟之前台北故宮的奧塞美術館展一樣,令人有些失落,更堅定了我不愛看巡迴展的心。若你和我一樣,除了展示品之外也很重視 where and how they exhibit the art, 就去巴黎吧。巡迴展只有展品,而沒有展覽的感動人心的 a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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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Fortes Seafood and Chop House

777 Thurlow St, Vancouver, BC V6E 3V5

 
 

 

  下午的約也是我選的,前陣子毫無來由地想吃生蠔,在外站沒人陪我吃,在台北又好貴,所以跟我的 Happy 家族講了,他們就果決地選了 Joe Fortes 的 happy hour. 一顆生蠔一塊錢,白酒五塊,還有各式各樣的 finger foods 可以吃。

  我們一人點了十二顆生蠔,一杯白酒,還有分享了 yam fries 與 calamari,食物滿滿地堆在我們面前時,真是令人興奮啊!我們位子在酒吧邊,吃著吃著還能和 bartender 聊天。酒吧旁邊還有一個生蠔吧,一個一個現橇的新鮮生蠔,光看著就覺得滿足。

  我感嘆地向李李安說「我上次吃生蠔,是跟妳在尼斯吃的。」她倒吸一口氣「那是四年前耶!」

  俐娜馬上說「妳要吃我的嗎?我隨時都能來,妳不要再等四年了。」

  每次提到我在日本的朋友都需要解釋很多,因為我們宿舍是提供給留學生的宿舍,所以大家都是外來者,像兄弟姐妹一樣互相幫助也一起吃飯一起玩。我們稱自己為「Happy 家族」因為學校跟我們的母校有著超過20年的合作關係,所以我們能去日本的名額比別的學校多得多。於是在日本認識了同是溫哥華的留學生,在回到溫哥華之後還能繼續 hang out 繼續做朋友,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

  更有趣的是俐娜與 Tiki Tang 原來在溫哥華就認識,當時她有別的男朋友。在日本的時候被甩,然後跟 Tiki Tang 從朋友升溫,最後牽手決定共度一生。我已經迫不及待他們明年在溫哥華的婚禮,李李安會是伴娘,she's gonna be gorgeous.  因為是在京都確立的戀愛關係,他們婚紗還千里迢迢回到京都去拍。在台北轉機的時候,和我見了面,他們 relationship 的每一步,都讓我覺得很開心和感動。

  李李安一米七十幾公分,新娘俐娜不到一米五,另外三個伴娘也都和俐娜差不多高,李李安說,一個高個子跟四個哈比人,已經能預見婚禮當天,可以上演 Lord of the Rings了,只需要給她一根手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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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跟 Happy 家族見面,我都捨不得分開。吃完晚餐之後,在李李安的聰明抉擇之下,我們走去附近的 waffle bar。

  Robson Street 上聖誕節的燈飾已經擺出來了,等氣溫再涼一點,就進入了吃什麼喝什麼都暖暖的幸福冬天了。I miss the cold. 更令我驚訝的是,以前 highschool 的一個同學 Vicky,創業做出服飾品牌,在溫哥華最有名的 shopping street Robson Street 上佔有一席之地。今天第一次看到她的店面,覺得蠻 proud 的也很欽佩她。不過因為和別的朋友在一起,就沒有去 say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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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o Belgian Waffle Bar

1002 Seymour St, Vancouver, BC V6B 3M6

 
 

  走進店之前我就忍不住驚呼「跟 Steveston 那家好像!」許多人講到 Steveston 只知道碼頭、冰淇淋、fish & chips,但對於一個家在車程只要五分鐘的人來說,Steveston 不只是個小漁村,也是個文化小鎮,是我們平日或假日天氣好時去走走的地方。媽每次去 Steveston 都會買 waffles 回來,而 Nero 的外帶 waffles 跟 Steveston 的不論是賣相或是香味都極為相似啊!

  Nero 更讓人驚喜的是,他號稱是比利時鬆餅,就真的有做出比利時的樣子。因為比利時有法語區與荷語區,而兩個區域的兩種人所吃的鬆餅是不一樣的啊。以下資訊來自官網。

Brussels Waffle

a light and crispy waffle made from a yeast leavened batter

Liege Waffle

a soft, dense and sweet waffle. A yeast leavened dough stuffed with pearl sugar caramelized in a cast iron waffle iron

  我們點了一個時令的莓果 waffle 和 signature Banella waffle. 其實我對香蕉沒什麼太大興趣,但 nutella sounds great! Chocolate cream was a bomb! 不愛吃 cream 的我真的一吃又吃停不下來。已經入秋的溫哥華,莓果還是和夏天一樣鮮甜,深深慰勞了定居亞洲,吃不到的莓果控。

  然後我似乎不只一次提到過自己是伯爵奶茶控,it all started back in Vancouver. 溫哥華特有的 London Fog,是伯爵奶茶加香草,香又不甜,濃厚而不膩。我今天在 Nero 喝到還加上薰衣草香的,不是我所期待的 London Fog,但味道很別致,是Nero 獨有的味道。

  後來晚上先送李李安回家,再開回 Richmond。許多人不能理解,為什麼住 Richmond,住 DT 不是更好?在 Richmond 長大,這是我最熟悉的地方,而且,我的朋友也幾乎都在這兒。然後又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許多對溫哥華一知半解,或自認為很了解的人,會覺得「喔,她在 Richmond 長大,英文一定不好,一定沒有融入當地,最後才會回流。」遇到這種人,一方面有些氣憤,覺得似乎必須證明給他們看。一方面又覺得,不用為了一些 haters 而努力去證明什麼。

  看吧?她英文不好才用中文寫 blog。

  但恰巧相反,以前寫 blog 用中文,是怕自己忘了中文,然後就成為一種中文練習。學生時代,不住在家裡的時候,幾乎是不會用到中文的。我不曉得所謂的「融入」是什麼,是在當地唸書、工作、結婚生子才算嗎?那這樣我的確沒有融入。融入是一種氣度,是走在路上怡然自得,能夠 join the flow 而不會成為擋住別人去路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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