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合戲曲與兩性平權的舞台劇:我妻我母丈母娘

來台灣這麼久,還沒有看過本地製作的舞台劇。

看到台北街頭呼嘯而過的公車上,貼著〖我妻我母丈母娘〗的海報的瞬間,就下定決心要看。

 

 

 方芳、郎祖筠、朱陸豪、狄志杰、杜詩梅、黃宇琳

  80後的我看到的是方芳與郎祖筠,90後的 Boo 認識的是狄志杰和杜詩梅。差一歲有差這麼多嗎......

  第一次接觸劇場,是1996年出版的〖貓〗的 DVD,天天看(literally)看了一整年之後開始將觸角伸到其他百老匯音樂劇,也開始進場看劇。加拿大的大製作小製作,Broadway on tour,在倫敦唸書的時候,接觸了倫敦西區的各種音樂劇跟莎士比亞,去歐洲旅遊順道看了德語劇法語劇。本格的舞台劇只看過莎士比亞,其他都是音樂劇,所以第一次看台灣本地製作的原創舞台劇,覺得很新鮮。從來沒接觸過,也不曉得台灣的舞台劇文化,更不認識台灣的演員,一切都是 brand new 的體驗。

  表演 venue 在國父紀念館,充滿著台北人兒時回憶的地方。演出的當天下著雨,但幸好國父紀念館有提供收費停車,附近也有市立停車場,是個 parking friendly 的好地點。標示很清楚,什麼位置該從哪扇門入場,完全沒有迷路的可能。若依然找不到,現場有許多工作人員指引著觀眾入座。第三次到國父紀念館看表演,已經駕輕就熟,但覺得很有意思的是,三次都沒有遇到洗手間大排長龍的窘境,不論國內外都是一件難得的事。

 

 

 

 

 

  劇分上下半場,上半場是前世,下半場是今生,中間還有串場的孟婆。

  (以下劇透)

  春河縣令楊顯達,家有養大十二歲的妻子金花,和長大後自己娶的妾銀花。他入京拜訪尚書大人,遇見了一個彈琵琶的歌姬桐花,心生憐惜,為她贖身並娶回春河縣當小妾。男性本色,楊顯達專寵年輕貌美的桐花,造成金花銀花的醋勁大發。三個人各顯神威地爭寵,最後楊顯達一命嗚呼,桐花與金花先後自縊跟隨丈夫同赴黃泉路,銀花本想和情夫也是管家老吳私奔,奈何老吳找出楊顯達的金銀財寶,拒絕了銀花之後捲款潛逃。銀花何等心高氣傲的一個人,最後撞柱而亡。而老吳被門檻絆了一跤,摔斷了脖子,也就加入了陰間派對。

  有趣的是,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獨角戲,結合了演員本身的特色與專長。方芳是豫劇、郎祖筠是客家山歌、黃宇琳是京劇。角色融入傳統劇目/戲曲,與改寫後的新血,令人耳目一新,也讓許多沒有接觸過傳統戲曲的年輕人(ie. 我)有能夠一窺箇中蹊蹺的機會。黃宇琳的身段與水袖的優雅,令人歎為觀止,雖然只是外行人看熱鬧,依然情不自禁地鼓掌。因為趙自強腳傷而上場救援的朱陸豪,我以為是年輕演員,殊不知今年已過六十歲。京劇與歌仔戲的雙棲武生,曾拿過電視金鐘獎,演技無庸置疑。他們喝了孟婆湯之後每個人都有一段有特色的退場方式,朱陸豪行雲流水地前空翻退場,美猴王寶刀未老。

 

  轉世之後楊顯達和桐花結婚,金花是丈母娘,銀花是親媽,老吳是爸爸。同住一個屋簷下,三個女人依然在較勁爭寵。媽媽覺得養大一個兒子不容易,兒子被媳婦偷走了不說,還帶進另一個媽和她爭高下。丈母娘覺得養大一個女兒不容易,拱手送人之後還要受親家母的氣,又心疼女兒又顧影自憐,只好靠爭寵來建立存在感。妻子覺得「我媽就我一個女兒」,婆婆和媽媽的爭執總是站在媽媽這邊,生怕媽媽受委屈。但媽媽又會為難自己,這股氣只好朝著丈夫潵。丈夫進也不是退也不是,三個女人都需要哄,他一個人覺得很累。

  中間有一段丈母娘唱京劇、婆婆唱歌仔戲大鬥法的橋段,一句國劇一句歌仔戲的穿插,完全不顯突兀令人大開眼界。更有趣的是劇中角色的設定,丈母娘是本省人但愛唱京劇,婆婆是外省人但唱歌仔戲。自尊心的相爭,本省人唱起歌仔戲、外省人也唱京劇,大亂鬥平分秋色,一飽觀眾的耳福。相聲界中,有個名詞叫做「包袱」:

抖包袱,相声术语,指把之前设置的悬念揭出来,或者把之前铺垫酝酿好的笑料关键部分说出来,比如笑话,最后一句可笑的,点睛之笔,就叫包袱。

  郎祖筠是相聲大師吳兆南的弟子,包袱收放自如,對於舞臺的控制力與觀眾的同步率,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幾年前我生日當天正好有吳兆南和弟子們的演出,輕鬆愉快的表演,令人印象深刻。今天的劇中結合了一些現代時事,不會太泛政治讓人不快,也不會像本土劇裡全盤抄收時事。Boo 說「叫我姐姐」這種老哏竟然還在用,我卻覺得,這個年輕人所謂的老哏,其實是一種社會現象,或許會退流行,但不會被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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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父權社會來到致力在推動男女平權的社會,女人依然在爭寵。對於西方教育而言,"ladies first" 是刻在骨子裡的處世態度,而在亞洲社會裡有時會嗑嗑碰碰的。同性本相斥,「我和你媽同時掉進水裡,你會救誰?」是亞洲女孩常問男朋友的問題,用意是證明自己在他心中至高無上的地位。我常覺得,其實男女還是不公平的。學生時代的男生朋友,以及幾個飛行圈的男生朋友,會注意著一起在馬路上走的時候,男生要走在靠馬路那邊;一起進入餐廳,會拉著門讓女生先進;飯桌上主動倒茶倒水,而且一定先為女生服務。這些細節,會讓女生覺得「貼心」「加分」,甚至某些女生會把沒有這些小動作的男生「減分」。

  曾經覺得這是一種對異性的尊重,跟兩性平權沒有必然關係。但細想,當然有關係。兩性的權益,分成生理與心理。曾經,褲子只能男人穿,菸只能男人抽,學校只有男人能去。有些職位(通常是管理職)優先考慮男性,因為男性不用請產假、育嬰假,也通常不會結婚之後離職照顧家庭。而所謂「紳士舉動」是因為女人柔弱,而男人理應多擔待。小時候看鐵達尼有一幕印象深刻,沈船前船長說 “put the women and children in and lower away" 當時年紀小,心想,這樣我和媽媽妹妹就能得救了,但同時又很難過,那爸爸呢?他說「你和媽媽妹妹沒有求生能力,爸爸有,所以不要擔心,爸爸即使不上救生筏,也會找到你們的。」人性總是自私的,生死關頭的時候,有幾個人能夠真正維持紳士風度,堅持 women and children first? 這時候,是否男生也需要堅持「兩性平權」?「男生該有男生的樣子」,但什麼是男生該有的樣子?男孩子氣的女生會被說醜、粗魯... 也是一種性別歧視。

  曾經和藍(男)、賴(女)、賴的男朋友四個人一起討論「走路靠哪邊」這個主題。藍是一個家教很好的人,我們從小到大,一起走在路上,他一定會走在靠馬路那邊。我和賴都是家裡的掌上明珠,爸爸也都是能多寵就多寵女兒。長大了一點,離開家裡的照料,才曉得原來世界上竟然有男生不會主動走在馬路那一側。藍說「男生反應比較快,身體素質比較好,如果有什麼意外,閃過的機率比較大。」賴的男朋友說「就是因為男生反應快,才要走在裡面。我和她講話要面對她,她在馬路那一側,若有什麼意外,我才看得到,才能幫她躲過。」似乎都有道理,各說各話僵持不下。最後賴的男朋友說「但我現在都知道要走外面,因為這樣她會比較開心。」但我不禁想著,究竟要走在哪邊,才是平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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