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就是愛;同性婚姻與他們的小孩

  在倫敦讀碩士的時候,兩個室友一個是丹麥人安德烈,一個是荷蘭人托瑪士。他們兩個都主修國際商業管理,托他們的福,我們常在廚房邊吃飯邊討論世界議題。



  他們的班長山米,是伊朗與比利時的混血,從小在西班牙和英國長大。那時正好是英格蘭的議會在提議同性婚姻的法案的時候,山米就在晚餐時提起了這件事。荷蘭人托瑪士說,他支持同性婚姻,因為每個人都有愛人與被愛的權利。但他不贊成他們有孩子,因為孩子的學習力很強,他們會模仿家長的一切。假設一對男同志領養一個小女孩,小女孩沒有仿效的對象,她會很困惑該如何當個女生。

  來倫敦找我玩的德國人好友菲利浦,當晚也一起吃飯。他搖著頭說 no no no no no no no,全部的人靜下來聽他說:「我是單親媽媽養大的,我從沒見過父親,但這並不影響我成為一個男人。相反,我更知道如何照顧、保護好身邊的女人,因為我媽媽只有我。成長過程中,當然會有生理改變的困惑期,但在場男士們,你們當中有幾個人真的和父親討論過晨勃?」


  丹麥人安德烈說:「我不認為父母角色需要由一男一女擔任,但我依然不贊成同性戀領養小孩。小孩在成長過程中,同性戀父父或母母能給予的愛絕對不少於異性戀父母,但等他上學,他會成為同學當中的笑柄。我認為嘲笑與霸凌對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假如我是同性戀,我不會希望因為我的私欲、我的愛情,造成一個孩子的心理傷害,他最後也會成為大人,像你我一樣的人。我們每個人多少都有心魔,我不希望孩子的心魔是我。」

  山米說:「孩子的世界,嘲笑和霸凌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我是咖啡膚色的人,成長過程中有許多人嘲笑我的膚色,也有人因此害怕或討厭我。但這並不影響我為我父親感到驕傲,我對我的咖啡膚色爸爸和白人媽媽的愛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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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幸運,加拿大早在 2005 年就通過聯邦同性婚姻,其實在更之前,許多省份都已經通過省級的同性婚姻。但在許多國家,這依然是個需要被討論的議題,甚至可能是禁忌。走在路上會看到同性情侶手牽手,大學校園中也常看到同性情侶擁吻。大一時的好朋友若若,為愛走天涯。為了男友,週末飛去多倫多,期中考過後飛去韓國,我們都見怪不怪。過了一個暑假回來,她說在台灣遇見了一個女生,讓她覺得「這輩子就是她了!」後來那個女生飛來溫哥華和她在一起,有一天若若打電話給我,問我當天有沒有空。我有空,但她突然大喊「啊不行!妳未成年!」然後就把電話掛了。隔天在學校遇見她,她說她想結婚了,昨天原本想找我去當見證人。結果最後找不到適合的人,他們請了咖啡廳的店員當見證人。

  從此之後,獨立自主大女人若若,變成小女人賢妻若若。每天下課趕著回家,她的伴侶也會來學校和我們一起上課。她每次都說「我太太在等我。」,韓國人讚美姐有一天好奇地問:「她的穿著打扮和行為都跟男生無異,為什麼妳總是說是妳太太,不是妳先生?」若若說其實她也覺得是先生,一開始都說「我先生」,後來發現她的伴侶對這個性別敏感的詞很抗拒,覺得這否定了她的生理狀態。「我的伴侶」又似乎不夠親密,所以最後她們協議雙方都說「我太太」。

  我問若若,既然認定了這個人是真愛,會想和她有個小孩和自己的家庭嗎?她說「我們自己都一團糟了,怎麼養小孩?」她看了我一眼,繼續說:「我不是只喜歡女生,妳也知道,我交過男朋友。連我自己都不確定自己的定義和定位,不確定該如何面對家人與社會的時候,我不能、也無法叫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去勇敢。如果孩子哭著回家,說別的小朋友笑他有兩個媽媽,我不曉得該怎麼做。如果小的時候,我的同學有兩個媽媽沒有爸爸,我一定是第一個帶頭嘲笑他的人。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每個人都有愛人的權利,愛,不應該受限於生理條件。近幾年,LGBTQ 族群越來越被接納,但當身邊的人坦承他和大家不一樣的時候,依然會令人覺得詫異。目前的社會風氣或許仍不適合同志伴侶們養育孩子,但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同志不再需要坦承、或解釋什麼。愛,就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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